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人: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次数:2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http://iplaw.xhu.edu.cn/)。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有损学院和学校形象,对学院和学校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1、学生工作办公室新媒体指导老师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文静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教工宣传员刘颖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学生工作办公室新媒体指导老师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学生工作办公室新媒体指导老师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六条学院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其主要功能是向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现学院整体形象、宣传学院文化、了解学院全貌的对外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介绍、学院动态、重大新闻活动、招生就业信息等。

第四章网站信息报送

第七条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对向学校网站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本部门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

学院各部门要指派 1 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任网络宣传员,网站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部门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学院网站管理部门,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学院各部门上报学院官网的网站信息,需明确发布在学院网站中哪个栏目下。

第十条学院各部门上报学校官网的网站信息应以学院全称“第一人称”。

第五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学院各部门网络宣传员拟稿、核稿;

2.网络宣传员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学院网站管理员进行二次核稿;

4.正式发布信息。

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

2020年2月24日